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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亿仲裁案违规披露,博天环境及时任董秘遭监管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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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高频环境与博天环境的这一仲裁事项仍处在审理过程中。


记者 |徐宁

被评级机构列入负面观察名单一个月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603.SH,下称博天环境)又遭遇了新麻烦。

1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披露称,因博天环境存在信息披露违规,决定对该公司及其时任董事会秘书刘世博予以监管关注。

经上交所查明,今年6月,高频美特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高频环境)原股东许又志、王霞和王晓,就博天环境收购高频环境70%股权事项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解除此前已签订的购买协议并退还股权。

该笔股权总金额约3.8亿元,占博天环境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2%。按照原协议,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8月,博天环境披露该事项,称与高频环境沟通协调后达成撤销仲裁申请等共识,从而进行了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事项登记审批。

上交所称,博天环境作为仲裁案件被申请人,涉案金额较大,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虽后续高频环境可能撤销仲裁申请,但这属于应当在公告中提示的不确定性事项,并不属于可以作为暂缓、豁免披露的合理事由。

10月15日,上述仲裁事项经过第一次开庭审理。目前,高频环境与博天环境的这一仲裁事项仍处在审理过程中。

事件最初起因于去年5月。当时,博天环境拟向许又志等三人购买高频环境70%的股权。收购协议签署后,博天环境按照约定支付了3000万元定金,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高频环境的大股东。

之后,许又志等三人指出,博天环境在拿到证监会核准批文后长达半年的时间里,未履行支付对价的合同义务,并在今年6月提出了仲裁申请。

博天环境则认为,证监会出示批文的有效期为12个月,且在高频环境股权过户后40个工作日内,博天环境已经向许又志、王晓发行股份。

今年10月,许又志曾就人格权纠纷向博天环境发起诉讼。诉讼状显示,博天环境在许又志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非法途径窃取了其个人证券账号等信息,借此向其发行股票。

对此,博天环境回应称,这是基于收购高频环境股权相关协议的合理履约,且其并未通过非法途径窃取许又志的个人证券账户,账户信息是高频环境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公司。

在提起仲裁的同时,许又志还就自己所持有的股权问题提起诉讼。11月5日,许又志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

该起诉状中显示,博天环境与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汇金聚合)曾协议购买许又志及王晓手中30%高频环境的股权。其中,许又志持有高频环境19.5%的股权。

博天环境为汇金聚合旗下控股公司,但两者均未支付许又志持有高频环境股权的预付款1950万元,以及第一期股权转让款9360万元。

博天环境在该诉讼公告中表示,经核实,汇金聚合确实与许又志签署了收购高频环境股权的相关协议,但鉴于对方已提出仲裁申请,继续收购高频环境30%股权显然不符合当时的交易目的以及前述合同约定。

据官网显示,博天环境成立于1995年,其主要业务包括工业水处理、城乡水环境治理等。

今年10月,博天环境的AA-级主体信用等级,被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列入负面观察名单。

公告显示,这主要基于博天环境实控人质押比例高、公司业绩下滑、流动性持续紧张、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等因素。

高频环境成立于1999年,专注于为芯片、智能显示等高端制造业提供废水处理系统、超纯水系统、废水回用与零排放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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