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有效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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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近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已按规定流程完成第二批次11个政策性关闭煤矿矿山企业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退还工作,本次退还中央和省级分成部分矿业权价款1743.5万元。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关闭矿山企业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退还工作,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积极与省财政厅、应急管理厅、财政部驻福建监管局等单位进行沟通协作,梳理审核11个政策性关闭煤矿矿山企业已征收入库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核算应退还金额。
下一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将整理第三批政策性关闭矿山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退还相关工作,有效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陈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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