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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中国矿业报 评论 2025-01-17

  陕西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明确到2026年底持证在产的50%大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通知》对全省绿色矿山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通知》提出,到2026年底,持证在产的50%大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到2028年底,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

  《通知》明确了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路径。新建矿山要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正式投产后1~2年内应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大中型生产矿山要加快绿色化升级改造;小型矿山和剩余储量可采年限不足3年的生产矿山要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加强管理,巩固提升现有绿色矿山建设水平。

  《通知》强调,要探索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激励约束政策,从用地、用矿、金融、财税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支持绿色矿山建设。鼓励矿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明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职责,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推进分工协作,共同加强绿色矿山日常监管。

  陕西省修订完善了《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制定了《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要求》,推动绿色矿山名录建立,健全“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机制。 (高绍珩 黄佳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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