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印发
中国矿业报/刘盼盼
0评论
2020-06-30
为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对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案件查处工作的监督指导,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秩序,依据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表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违法违规案件,可以挂牌督办:一是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违法突破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较大、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三是违法违规批准征占土地、建设、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是严重违反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市场政策,以及严重违规开发利用土地的;五是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节严重或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六是严重违反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法律法规的;七是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久查不决、屡查屡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八是需要挂牌督办的其他情形。
此外,《办法》还对挂牌督办案件筛选、呈批和公开,挂牌督办案件查处,挂牌督办案件跟踪督导,挂牌督办案件移送,公开通报相关情况做出规定。
评论
已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