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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启动钢铁行业CO综合治理

长江有色金属网 0评论 2020-07-17

  近年来,随着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深入,环境空气质量不断好转,但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仍排名靠后,已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钢铁行业是我市一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开展钢铁行业一氧化碳综合治理,有效控制一氧化碳排放,对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非常重要。为此,市生态环境局对标国内先进,参考河北唐山、邯郸等地经验,邀技术单位参与共同研究,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制定下发了《临汾市2020年钢铁行业CO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试行)》,启动钢铁行业CO治理工作。

  此次治理范围包括:

  临汾市长流程钢铁企业,铸造生铁企业,含高炉、烧结工序的铸件企业,含高炉、烧结工序的铁合金企业。

  治理与管控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

  (1)建设高炉炉顶均压放散煤气回收改造、高炉休风放散煤气净化收集、轧钢加热炉反吹煤气回收改造等一氧化碳回收治理设施;

  (2)在烧结机烟囱、轧钢加热炉煤烟排口、转炉一次排放口安装一氧化碳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一氧化碳环境监测空气站;

  (3)企业具备自测能力,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账,把一氧化碳控制纳入日常考核,构建企业一氧化碳排放控制体系。

  此次治理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从7月15日到7月31日。要求各生态环境分局组织辖区钢铁行业开展自测,对一氧化碳排放来源、产生环节、排放特点、排放强度进行全流程调查,建立一氧化碳排放源清单,制定企业一氧化碳“一厂一策”治理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为全面治理阶段,从8月1日到10月31日。选定晋南钢铁集团作为试点,先行先试,率先启动一氧化碳治理工作,为全市打造样板,治理成功后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全市钢铁企业明确治理任务,明确完成期限,全面启动治理,在10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第三阶段为效果评估阶段,从11月1日到12月31日。在钢铁企业自行验收的基础上,市、县生态环境部门邀请行业领域、环保领域专家成立评估组,对完成治理的钢铁企业开展效果评估,确保治理效果。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还将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专家实地帮扶、召开现场会推进等措施,并将有关治理要求纳入秋冬季差异化管控措施,倒逼钢铁企业实施全面减排,不断提高治理与管控的精准性,提升污染防治装备与管理水平,源头解决CO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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