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全力保障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
◎ 特约记者 洪曙光 通讯员 赵官正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发出通知,建立常态机制,在安徽省自然资源系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确保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安全准入规定,从用地审批、城市规划建设、危化品搬迁入园、化学工业园范围认定等方面,加强规划引领,提高标准和准入门槛,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规划选址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是否存在违法用地行为;要抓好矿山安全生产,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破坏性开采行为;要加大机关单位内部隐患排查防范工作,对机关办公楼、地下空间、文博单位、档案库房、网络机房等重点场所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易燃装修材料的使用等问题,开展分类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通知要求,要协调相关地勘单位,严格履行地质勘查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指导地勘单位在地质工作项目实施中强化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安全培训与管理;督促指导测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测绘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煤、非煤、尾矿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及时治理安全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国深化打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危化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落实到位;与公安、消防、应急、经信、住建等部门积极配合,开展相关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制定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持续跟踪问效,逐项整改销号,确保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安全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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