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步伐
◎ 本报记者 陈明
黑龙江省例行督察问题整改暨矿山生态修复推进情况视频调度会议日前召开。会上,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鄂忠齐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工作落实。
一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快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要落实目标责任,完善整改措施,针对违法突出问题,要加强政策解读和会商会审,提高审批效率。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要全面分析形成原因,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有效解决违法问题发生。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要加大对各地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导,省市县三级要加强协调联动。
二要以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动力,加快全省矿山生态修复步伐。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以本次全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核查工作为契机,按照部、省的统一部署,建立工作机制,细化任务目标,分区分类确定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重点和布局;全面摸清历史遗留矿山的基本情况,形成标准统一、数据可靠、上下一致的历史遗留矿山信息数据库;在建矿山的修复主体为矿山企业,各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巡查,认真做好对本地区矿山企业基金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履行等情况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拓宽融资途径,搭建市场化推进矿山修复平台;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矿山修复计划,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力争在2035年全面完成黑龙江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三要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山水工程试点建设。各地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市县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着力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要按照“百大项目”推进要求,盯紧项目投资完成率、资金到位率、按期竣工率,统筹推进,跳起摸高,加快推进项目顺利实施;要切实加强质量监管,把实现绩效目标作为推进项目建设的首要任务,确保绩效目标落实落靠;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已完工项目的验收、管护和绩效目标核实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妥善处理结余、结转资金;要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按要求逐条逐项高质量地完成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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