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 本报记者 刘晓慧
“我国燃煤发电电量占比高,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在发电侧上网电价形成中发挥着‘锚’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在国家发改委10月12日就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情况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万劲松介绍,国家发改委出台了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二是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三是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四是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
万劲松表示,目前,已有约70%的燃煤发电电量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形成上网电价。此次改革将推动其余30%的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以进一步带动其他类别电源发电电量进入市场。近期煤炭价格明显上涨后,一些地方电力市场的燃煤发电交易电价已实现上浮,对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万劲松表示,此次改革明确,用电多的高耗能行业市场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有利于引导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多上浮一些,更加充分地传导发电成本上升压力,抑制不合理的电力消费、改善电力供求状况;有利于促进高耗能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电价更灵活反映电力供需形势和成本变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激励企业增加电力供应。
针对改革对物价的影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表示,此次改革,特别强调要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的稳定,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没有直接影响。如果市场交易电价上浮,会在一定程度推高企业特别是上游生产企业用电成本,对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PPI)有一定推升作用,但改革措施有利于改善电力供求状况,更好保障企业用电需求,促进企业平稳生产、增加市场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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