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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继续做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

中国矿业报 0评论 2022-02-24

  ◎  本报记者 马晓敏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继续做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人信用管理。

  通知称,要以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为依托,组织相关矿业权人在4月30日前完成勘查开采信息填报并公示。在新文件出台以前,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继续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应公示矿业权底数确定、异常名录清理、督促整改等相关工作。

  通知表示,要严格遵循“放管服”改革要求,矿业权人填报公示结束后,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公示系统统一抽取不低于5%的矿业权,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对矿业权人填报公示的义务履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检查。

  通知要求,要规范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实地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录入公示系统。此外,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要指派专人做好公示系统与外业核查系统维护工作,在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和管理机关登录端界面中增设问题反馈专栏,及时解决矿业权人和管理机关在填报公示、抽查检查、核查结果录入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积累并认真分析矿业权人和管理机关对公示系统提出的意见,为后续系统升级完善奠定基础。油气中心要定期跟踪了解各地信息公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认真总结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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