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加强油气行业安全风险防控
◎ 本报记者 吴启华
应急管理部近日印发的《“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方案》(简称《方案》)提出,强化油气行业等相关重点关键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在陆上油气开采方面,《方案》提出,完善企业总部全面负责、地方政府精准监管的安全监管机制,重点加强新进入企业系统性安全风险和重点地区井控风险管控。对新疆南缘、四川盆地等井控高风险区域,以及“三高”油气井、区域第一口探井、超深井等高风险井,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井控安全专项治理,全面实施隐患整改提升和井控装备升级计划,落实防井喷和防硫化氢泄漏措施。加强大型油气集输场站、废弃油气井等安全风险管控。
在海洋油气开采方面,《方案》提出,顺应海洋石油开发规律和发展需要,推动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海洋石油安全监管体制。建立企业全面负责、第三方独立监督、政府精准监管的工作机制,完善海洋石油安全监管工作规则,强化分部和区域监督处监管责任。建立中介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加强海洋石油安全中介机构监管。对有人值守海上油气平台(设施)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对老龄化海上固定式生产设施主结构开展安全评估和分类整治,推动人员密集油气生产作业设施自动化数字化转型和“减人”改造,严格落实台风等极端天气防范措施。推动建成海洋石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远程监测、智能预警、分类管控。加强深水开采安全技术研究和井控应急能力建设。
在油气长输管道方面,《方案》提出,完善企业负主要责任、地方政府支持协调的政企联动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完整性管理要求和法定检验制度,持续推进安全隐患集中管段更新改造和管道本体缺陷排查治理。探索建立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企地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强化企业和地方政府管控责任。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推广空天地一体化监测预警等先进适用技术,强化高风险区域监测监控预警能力建设。
在油气储存设施方面,《方案》提出,全面开展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形成“一企一策”提升方案。重点做好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管控,研究出台LNG接收站安全风险防控指南,依法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准入,推进LNG长输管道配套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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