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印发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实施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自治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基础上,科学研判面临的形势与挑战,确定4类13项发展指标。
《规划》明确提出6个发展目标:一是自然资源安全保障有力,全面落实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断加强建设用地计划管控,地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二是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划定并监督实施“三条控制线”,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三是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 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达到16%以上,土地供应率由“十三五”末的84.46%提高到88%,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40%以上,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四是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现,显著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初步形成生态修复市场化投入机制,推进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五是管理效能得到新的提升,全面完成自然资源资产试点任务,基本完成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基本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体系,推动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深入应用,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法治体系,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和应用水平;六是服务民生发展作用明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增强乡村规划引领和管控能力,全方位支撑和服务乡村发展,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全覆盖。
此外,《规划》还明确8项重点任务: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提高自然资源保障发展能力、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发挥测绘地理信息支撑作用、夯实自然资源惠民服务基础、增强自然资源管理效能。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一六四团 王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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