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启动
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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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5
◎ 本报记者 马晓敏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坚持立查立改、持续整改,全面提升全国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通知要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聚焦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措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各矿山企业要开展“回头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采取抽查检查、综合督查等方式对重点地区开展督导检查。
通知明确了19项检查内容,具体包括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项目审批情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情况、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煤矿采掘接续情况、尾矿库综合治理情况等。
通知强调,要将大检查工作与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煤矿安全治本攻坚、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煤矿采掘接续专项监察,非煤矿山重点地区攻坚克难、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汛期专项检查等各类专项工作有机结合,全面部署、协同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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