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正文

天上看 地上查 网上管

中国矿业报 0评论 2022-04-28

  贵州省着力构建“监管到位、管理有序”的矿业权监管机制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力推动矿产资源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矿产资源监管体系,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良好秩序。

  据了解,《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重点、细化监管职责,强化矿业权监管,着力构建“监管到位、管理有序”的矿业权监管机制,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对矿业权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通知》强调,监管事项主要聚焦矿产资源领域的六个方面:一是监管采矿权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内开采。对露天开采矿山,要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技术进行监测,并对发现异常的矿山组织现场核查,确认是否存在越界开采;对地下开采矿山,要及时分析矿山企业提交的井上井下对照图,发现越界隐患。二是监管矿业权人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责任落实。重点对矿山地质环境修复、矿山开采方式进行监管。三是监管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督促矿业权人按规定建立矿山储量动态台账,按“一矿一账”方式对矿山储量进行动态管理。四是监管探矿权按勘查实施方案在批准的范围内勘查。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等影像资料分析基础上,每季度对开展野外工作的探矿权进行1次现场检查。五是监管技术服务单位的成果质量。对技术服务单位在从事地质勘查、矿山测量、储量动态监测等工作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列入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六是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和职责。强化属地监管、实地核查;压实县级责任,督促矿业权人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压紧市(州)责任,落实国家和贵州省对矿业权监管要求,指导县级矿业权监管工作,督促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对矿山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重大案件曝光、挂牌督办或直接查办。

  此外,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督促矿业权人依法依规完善矿山用地手续。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将对重点地区、重点任务开展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对重大案件曝光、挂牌督办或直接查办;协调跨市(州)重大涉矿事项。定期分析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补齐工作短板,提高监管质效。  (周佐春 石胜成)

分享到微信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评论

已有0条评论

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