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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提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

中国矿业报 0评论 2022-06-09

  ◎  本报记者 吴启华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的《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5项重点任务,其中包括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等。

  《方案》提出,结合对口合作,积极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支持合作开发碳汇项目,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在保护好生态的基础上,支持革命老区因地制宜利用沙漠、戈壁、荒漠以及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关停矿区建设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基地。坚持绿色发展,支持革命老区强化品牌意识,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建设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结合对口合作,积极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承接产业转移,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特色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和高新区、创新研发基地等平台载体,做大做强清洁能源、有色金属等特色产业及配套产业。

  《方案》表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革命老区对口合作工作的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中央财政、中央预算内投资通过既有专项加大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点领域的资金支持力度。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以及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革命老区单独选址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革命老区支持力度,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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