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答复:继续加强重要地质遗迹调查工作
自然资源部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493号建议的答复》
◎ 本报记者 吴启华
自然资源部近日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493号建议的答复》。自然资源部称,全国人大代表何兰田提出的《关于修改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的建议》收悉。其中,制定《地质遗迹保护条例》、开展地质遗迹普查、加大地质科技创新投入3条建议,对于促进我国地质遗迹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和参考价值。
1995年,原地质矿产部颁布《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明确了地质遗迹的定义及地质遗迹保护的具体内容,提出对具有国际、国内和区域性典型意义的地质遗迹,可建立国家级、省级、县级地质遗迹保护段、地质遗迹保护点或地质公园,统称地质遗迹保护区。此后,《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一直是我国地质遗迹保护管理的主要制度依据,为推动地质遗迹保护和合理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地质遗迹资源丰富,类型齐全,为有效保护珍贵的地质遗迹资源,我国已建立15处地质遗迹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81处国家地质公园、300余处省级地质公园、41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53处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具有重要科学文化价值的古人类化石与产地以及重要古生物活动遗迹被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自然资源部表示,继续加强重要地质遗迹调查工作。继续将重要地质遗迹和古生物化石集中区调查评价列入自然资源部地质调查项目计划,由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实施。在已完成全国首轮地质遗迹调查工作基础上,开展典型地质遗迹和不同类型典型地区集中分布区详细调查和专题研究,以及重要古生物化石资源集中区调查评价、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地质遗迹调查评估机制的相关政策研究,完善全国地质遗迹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更好开展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自然资源部表示,继续推动加大地质科技投入。野外科学观测站是野外观测、开展高水平研究工作的重要平台。自然资源部正积极推进以地质遗迹为基础的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工作。同时,对具有科普、研学价值的地质遗迹,进行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特色科普活动,逐步建设自然资源科普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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