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从实从细落实汛期地灾防治责任
明确职责 健全机制
◎ 本报记者 陈明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和黑龙江省气象局近日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提醒相关地市要注意防范局地短时强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做好监测预警和转移避险等工作。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地从实、从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7月上旬至8月下旬,是黑龙江省主汛期。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工作组赴哈尔滨、牡丹江等地,现场查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状况,详细询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预警预报、群测群防、应急演练等情况,仔细倾听当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巡查排查制度、值班值守制度、预警预报及信息速报等相关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的具体责任,建立齐抓共管的地质灾害防治格局。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强调,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地质灾害点等开展再排查、再巡查;对易发和险情较大的地质灾害区段设立警示标志,发挥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设备作用,逐步实现由“人防”向“人防和技防并重”的监测模式转变;加强气象分析研判,密切关注地质灾害点动态、注意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为政府指挥决策、群众安全避险、防汛应急处置提供信息技术保障,做好应对防范准备。
同时,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健全机制,确保发生灾情快速作出反应,做好人员救援、灾情调查、险情分析等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实战演练,落实撤离路线、避险地点,做到反应迅速、撤离有序、保证安全;落实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出现险情能够及时处置。
评论
已有0条评论